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智慧团建团内激励录入的通知


2024年08月08日 

全院各班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团内激励录入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一、团内激励录入相关安排:

1.团内激励录入时间:8月9日——8月15日

2.团内激励录入对象:2023—2024五四评优获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团内激励录入步骤

(一)记载内容:

1.个人荣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2.集体荣誉: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操作步骤:

1.个人荣誉记载:

1)团支部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荣誉激励”菜单,选择“个人荣誉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搜索姓名”栏搜索获荣誉表彰者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并添加至“荣誉获得者”。

3)在“所获荣誉”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所获荣誉类型。

4)根据界面提示规范填写“授予组织名称”,并在“选择授予组织”栏中选择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的团组织名称。(授予组织: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

5)在“荣誉获得时间”栏选择该荣誉获得时间。2024年5月)

2.集体荣誉记载:

1)团支部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荣誉激励”菜单,选择“集体荣誉记载”进入默认界面。

2)在“所获荣誉”栏选择该组织所获荣誉类型。

3)根据界面提示规范填写“授予组织名称”,并在“选择授予组织”栏中选择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的团组织名称。(授予组织: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

4)在“荣誉获得时间”栏选择该荣誉获得时间。2024年5月)

3.记载完成后,须由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才能生效。团支部管理员可在相应荣誉记载列表查看审核进度。若记载信息有误,可在审核前删除操作(审核后不可删除)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团内激励录入以2023-2024五四评优为依据(附件1)。

2.请全院各团支部注意录入截止时间,并在录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录入。

如有疑问,详情其咨询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负责人(QQ):

夏炜翔:2216508939

贺思嘉:2085055636

 李陶:2540677791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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