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四川农业大学 资源学院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资源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2024年09月23日 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指标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面向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 3.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没进入前10%(含),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 3.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 4.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5.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1.班级组织学生进行申报,9月26日下午16:00——19:00填写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将班主任签字后的纸质档上交至资源学院小白房,9月26日下午18:00之前电子版发送至学风建设部QQ邮箱:1609458875@qq.com(发邮箱时请以专业+班级+奖项命名,如:资环202101国家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且一个班级只发一个文档,凡未按照要求发送表格的视为本班自动放弃。) 2.9月30日24点前公示全部申请名单。 3. 拟评人员参加学院材料填写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带上交纸制版审批表(附件1、2)。 资源学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3国奖、国励申请表.xlsx】 上一条:资源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下一条:资源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