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科学与技术专业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评审结果公示


2024年12月12日 


按照《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的相关要求,土地科学与技术专业按照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标准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聘请5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5位专家一致认为四川农业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良好,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并制定了完备的土地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设土地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办学条件。同意新增土地科学与技术专业授予本科学士学位。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212-12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反映,电话 028-86290983,地点 成都校区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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