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四川农业大学 资源学院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资源学院关于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17日 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院本科在读学生 二、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 三、申请渠道 届时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联系学生权益部负责人重置。 四、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五、重点工作 (1)各班级自行组建评议小组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附件3),在班级进行公示并报学院备案。 (2)根据本班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提前联系督察员自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评议,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并在班级公示1天。具体评分细则参照《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3)各班级在开展评议会后,需在本班内进行认可度测评,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附件5)。 (4)各班级对接的督察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督察员名单》(附件7)据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6),并将签字后的纸质版交给对接的班级。 六、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请于9月22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做好资料整理。 (2)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四份附件电子档打包至一个压缩包,命名为班级(教务网格式)于9月22日18:00前发送至学生权益部邮箱3047653296@qq.com。 (3)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6四份附件纸质档于9月23日12:30-14:30交至学院小白房。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为班级评议组成员; (二)评议组长必须为本班班主任; (三)各班级评议组务必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若班级平均认定人数比例偏差过大,学院认定工作组将启动复核调查,据实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院党委办公室李相君老师:028-86293010 权益部徐萌婧(QQ:3187437475) 权益部吴栩溢(QQ:2181371924) 权益部文雨田(QQ:2155579565) 资源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5〕6号(附件1).pdf】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docx】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附件3).xls】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xls】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附件5).xlsx】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6).doc】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督察员名单(附件7).xlsx】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资源学院关于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