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27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第二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年08月17日 

2027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7年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7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1.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中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放入文件夹内,以“班级+姓名+学号”的格式命名按要求提交相关作证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2.小班为单位附件23和个人文件夹打包,并以班级(教务网格式)命名,电子版材料于91日中午12:30发送至邮箱ziyuan_erke1_0@163.com,纸质版材料于911230-13:00交至3-316

3.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3天。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二课中心负责人:

余一璠:3167714535

李皓玥:986192952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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