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四川农业大学 资源学院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资源学院关于切实做好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16日 各班级: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全院本科在读学生二、学生完备申请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三、申请渠道届时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联系学生权益部负责人重置。四、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22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若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放弃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填写《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弃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说明》(附件8)。(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五、重点工作(1)各班级自行组建评议小组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附件3),在班级进行公示并报学院备案。(2)根据本班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提前联系督察员自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评议,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并在班级公示1天。具体评分细则参照《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3)各班级在开展评议会后,需在本班内进行认可度测评,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附件5)。(4)各班级对接的督察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督察员名单》(附件7)据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6),并将签字后的纸质版交给对接的班级。六、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1)请于9月2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做好资料整理。(2)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8五份附件电子档打包至一个压缩包,命名为班级(教务网格式)于9月20日18:00前发送至学生权益部邮箱3047653296@qq.com。(3)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6、附件8五份附件纸质档于9月24日12:30-14:30交至学院小白房。七、注意事项(一)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为班级评议组成员;(二)评议组长必须为本班班主任;(三)各班级评议组务必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若班级平均认定人数比例偏差过大,学院认定工作组将启动复核调查,据实处理。八、联系方式学院党委办公室唐毓老师:028-86293010权益部陆思燕(QQ:2714145617)权益部谢玙轩(QQ:1591728061)权益部张月(QQ:3219243531)资源学院党委办公室2026年9月16日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6〕4号(附件1).docx】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docx】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附件3).xls】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xls】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附件5).xlsx】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6).doc】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副组长名单(附件7).xlsx】 附件【特殊困难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弃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说明(附件8).docx】 下一条: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届金土地杯国土空间规划大赛参赛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