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四川农业大学 资源学院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资源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28日 2021届毕业班: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院现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校级仅限上述5种); (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 (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上述条件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需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 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1、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6日:各班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由本人申请、民主推荐。各班于6日上午9:00—下午15:00将附件1、3纸质和电子档(附件2省优大的表,由学院于审核评出后通知本人交)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同时,6日晚9点前相关学生个人在学工系统中申请,班主任审批通过。 2、2021年1月7日—12日:各院系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拟推名单交学校,同时在系统中通过。 3、2021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学校审核。 4、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按要求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5、2021年3月:四川省教育厅对各普通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认定省优毕业生。 四、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34名,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14名。(校优大名额详见附件,省优大由学院统一在专业基础上评出) 资源学院党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附件.rar】 上一条:关于2021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资源学院关于2021年元旦放假相关事宜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