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12日 

19级毕业班: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在我院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上述条件必须是写明的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未明确列出的不作为评选依据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11018日前: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11018日:小班于189:00——16:00前交材料: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1及参评条件的证明材料、《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7-710党委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3都交纸质和电子档。

21019-2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同时评选出省优大人选并通知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

31024-26:  24日晚上21:00:相关拟评学生本人通过学工系统申报(省优大要同时申请校优大和省优大两项),班主任通过审批。

41027-31日: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报学校。

5111日至1120日::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单。

61121日至1125日: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四、名额分配

1、省优大:12名,在校优大中产生,全年级综合考虑后由学院评出。

2、校优大:43名,班级名额见附件4




五、相关要求

严格掌握标准。各班对评选工作要严格把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

学生在附件2、3的表格填写过程中必须严谨,个人事迹必须真实、有特色



资源学院党委

20221014

附件:

1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4、班级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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