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四川农业大学 资源学院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动态 就业服务 学生工作 聚焦资源 师生风采 资源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18日 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院本科学生 二、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届时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密码已更改的以自身更改后的密码为准。 三、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二)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三)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日程安排 (一)9月18日—9月 23日: 1、各小班自行组建评议小组并填写《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推荐督察员名单》,在小班进行公示并报学院备案。 2、根据本班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前联系督察员自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评议会,完成《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并在小班公示至少1天。具体评分细则参照《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3、督察员据实填写《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交给所督察的小班评议组。 (二)9月24日18:00前: 通过小班评议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学生在线申请-新增”流程填写信息并保存进行在线申请。 五、材料上交 (一)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档打包至一个压缩包,命名为班级(教务网格式)于9月23日18:00前提交至综合办公部邮箱2822357926@qq.com。 (二)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四份附件纸质档9月24日9:00-11:30交至学院小白房。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为小班评议组成员; (二)评议组长必须为小班班主任; (三)各小班评议组务必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若小班平均认定人数比例偏差过大,学院认定工作组将启动复核调查,据实处理。 七、联系方式 学院党委办公室杨娟老师:028-86293010 综合办上官淑慧(QQ:1228240594) 综合办程子芸 (QQ:1271038644) 综合办李奕瑾 (QQ:3102977460) 资源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推荐督察员名单.xls】 附件【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xls】 附件【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doc】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资源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