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2023年09月22日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我院将于2023927日召开资源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章程》《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资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就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确认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总名额分配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本次研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24人。

二、代表选举

(一)代表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无课程无重修。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选举说明

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院(所)内各班团组成,各班团所派代表数应不低于该班团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1%,不足3人按3人记,于近期依规定程序,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选举产生。大会代表共计24人。

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从各单位选举出的正式代表中提名产生。常任代表负责本单位全体代表的协调与联络工作。

全体会员单位选举完毕后,须将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回执详见附件)上报至筹委会选举组。

三、工作要求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及《资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要求,在培养单位党委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与开展。常任代表的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2.各选举单位确认代表名单后,请于923日(星期六)12:00前,将代表统计表电子材料(附件3)报送至邮箱2671022308@qq.com(联系人:马娟,电话:18382352969)。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资源学院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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