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确定发展对象的通知


2024年04月10日 

各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确定发展对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412417

(一)团支部推荐:每个团支部可推荐0-2在本院接受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含部门推荐名额)。要求各团支部在组工部监督人员及党支部支委的监督下召开会议,团支部拟推荐选在会上就本人理想信念、入党动机、学习工作、思想生活等情况作汇报;拟推荐人选需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由组工部及党支部委派监督人员审查。团支部根据拟推荐人选《资源学院拟发展对象评分表》中所得总分进行排序,取最高的0-2名作为支部推荐人员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支部推荐名单,并将附件3、附件4、附件6及评分证明材料上报至对应党支部处。

注:拟发展对象评分标准请严格参照附件7《资源学院拟发展对象评分细则》,团支部推优会议中拟推荐人选需准备细则中所涉及的各项评分证明材料。

(二)党团学三大组织召开会议,确定推优入党名单(党团学三大组织,各推选2名,共计推选6名),校级部门推荐人选、学院部门推荐人选均须报推荐者所在团支部参与团支部推优入党会议,后上报至党支部。

二、417422

党支部汇总团支部上报的名单、相关表格及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听取拟推荐对象自述,并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确定各支部拟发展名单,并将拟发展名单上报学院党委预审。

三、422

各党支部上报下述材料421日晚上22:00之前将电子档以支部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3281804363@qq.com4月22日中午1230-1300将纸质档交至7教712

(一)《党支部发展对象人选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档+纸质档,纸质档需要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

(二)《团支部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纸质档(附件4)(需团支书及党支部监督人员签字);

(三)《对于确定拟发展对象党支部人选票决汇总表》纸质档(附件5);

(四)《资源学院拟发展对象评分表》(附件6)(电子档+纸质档,纸质档需团支部书记签字)、各项证明材料(电子档+纸质档,纸质档需团支部书记签字)。

四、423510

(一)学院组织党史及党的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纳入党支部综合考察。

(二)党委办公室对党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党委;学院召开党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56510

1、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

2、发展对象撰写并提交自传;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六、5月中下旬校党校集中培训。

附件:2024资源学院春季确定发展对象工作附件.zip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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