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2024年04月19日 


学院2021-2023级团支部、各小班:

学校将于20245月下旬召开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团委《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主任:刘丹(教师)

成员:罗小利(教师) 唐毓(教师) 吴汶澔 汪紫璇 梁媛 杜莎莎 韩铮 李欣竹 王欣梅 王森辕 黎若娅 上官淑慧

二、代表条件

1.学代会代表应为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与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7.本次学代会预计在5月下旬召开,故学代表不含2024毕业生。

三、选举原则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尊重和保障青年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四、选举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三个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42021日)

420421日,提名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须经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团支部选举产生,并由班长填写附件1资源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统计表》,附件2《资源学院学代表候选人选举会议记录表》于212100前发送至资源学院学生会官方邮箱2512622490@qq.com(提交时注明:班级+学代会)。

注意:参加选举人数应达到班团支部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每个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0-1人)。

(二)代表候选人提名(422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审核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分配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报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按提名代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20%的原则提名代表候选人11名,并报第十七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

(三)正式代表选举(424日—25日)

424日中午12307710召开全院班长会议(不含毕业年级),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9名)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参加5月的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五、注意事项

1.小班要把选举学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开展选举工作。

2.为保证学院的选举效果,424日中午的正式代表选举大会各小班班长务必准时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

罗老师:18010691929

吴汶澔:15378383988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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