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学生党支部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05日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所有学生党支部进行调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及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都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可兼任)。

三、选拔要求

候选人应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四、选举流程

1、酝酿党支部委员会名单。召开现任党支部委员会,酝酿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4、各支部于513日下午6点前将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报学院党委审查(《附件一》发送至1094811484@qq.com邮箱)。

五、选举要求

1、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时,应遵循选拔要求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广泛征求支部其他党员的意见。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大会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各支部应提前将支部大会时间、地点报党建办组工部,学院党委将派人进行监督。选举结束后,由学院党委对选举结果进行统一公示。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355


 附件1:支部委员会基本信息统计表.xlsx

上一条:关于拟同意安龙龙同志按期转正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确定肖雪等39名同志 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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