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

2021年03月11日 

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部门:

根据学校《党校工作条例》《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定于4月中上旬召开2021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院级党校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年满十八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超过半年的共青团员。

二、学员推荐

(一)基本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4、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近一年无重修补考记录,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推荐名额

本科2020级、2019级、2018级每个团支部推荐0-1人,学院党团学各部门推荐0-1人,研究生党支部各推荐0-3人,学校学生部门推荐3人,其中由学生部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占用小班名额。在职教师和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受名额限制。

(三)推荐方法

由团支部、党支部推荐的,需召开团支部大会或党支部委员会投票产生;由学生部门推荐的,应提交学院党委办公室,由办公室老师和主席团讨论确定拟推荐人员,经所在团支部审核无异议后产生。

三、材料上交

各团支部、研究生党支部于2021年3月14日下午18:00前将《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名单》电子档以支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171806021 @qq.com,《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以团支部为单位于3月15日上午上班时间(8:30-11:30)交到7-710办公室,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后,报党建办相关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将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督查。

2、学校学生部门同学需于3月12日下午3点前单独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出自荐材料,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团支部、党支部考察后,确定拟推荐人员,提交所在团支部审核。

3、学院将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情况将取消资格,所在团支部、党支部也不能再增补人选。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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